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保障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進出境及進出區貨物統計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工作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監管辦法》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現就洋浦保稅港區統計辦法公告如下:
一、增設海關運輸方式及代碼
增設運輸方式“洋浦保稅港區”,代碼“P”,用于洋浦保稅港區與境內區外之間進出口申報。
二、洋浦保稅港區進出境貨物
(一)除另有規定外,貨物從境外運入洋浦保稅港區以及從洋浦保稅港區運往境外,實施海關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
(二) 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建立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應當滿足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原始資料的采集與質量控制要求。
三、洋浦保稅港區與境內之間進出的貨物
(一)除另有規定外,貨物從境內區外運入洋浦保稅港區以及從洋浦保稅港區運往境內區外,實施海關單項統計。
(二)海關單項統計原始資料取自海關通關系統。
本公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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